1月7日,據(jù)泰媒報道稱,泰國民航局(CAAT)于本月6日發(fā)布國際旅客入境要求相關公告,具體如下:
泰國入境新政
1.年滿18周歲以上乘客須出示至少2劑新冠疫苗接種證明或6個月(180天)內的新冠康復證明;
2.對新冠出臺相關政策管控國家,即新冠感染者不能入境,則該國游客需購買涵蓋整個泰國旅行期間及額外7天的新冠健康保險;至于公務人員及機組人員可出示機構證明代替;
3.持有泰國護照旅客無需檢查新冠疫苗接種證明和健康保險文件;
4.過境、轉機旅客無需檢查新冠疫苗接種證明和健康保險文件,但需遵守目的地國防疫措施;
5.航空公司須仔細檢查上述文件證明,若乘客無法出示可拒載;
6.航空公司須遵守相關要求并按規(guī)定合理執(zhí)行,如除在用餐或其他緊急情況外,需要求乘客全程佩戴口罩;
7.在乘坐航班期間出現(xiàn)疑似新冠癥狀乘客,建議在抵達目的地后接受檢測。
*上述規(guī)定于2023年1月9日01:00至31日16:59期間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