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杰宣布將Covid-19支持補助金(CSG)的申請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現(xiàn)在,新加坡社會和家庭發(fā)展部(MSF)發(fā)布了有關合格申請人如何申請補助金的更多詳細信息。
擴展的CSG的申請將于2020年10月1日開始開放,個人可以在線申請。CSG的資格標準也將進行修訂,該標準也將從10月1日起生效。
CSG的資格標準有兩個主要變化:
首先,所有失業(yè)的CSG申請人,無論是初次還是二次申請者,都必須展示求職或培訓工作的資格才能獲得CSG的資格。
其次,修訂后的資格標準規(guī)定,CSG申請人不應擁有一個以上的財產(chǎn),以確保向經(jīng)濟狀況較差的人提供CSG支持。
根據(jù)MSF,符合當前資格標準的首次申請者可以繼續(xù)申請CSG,直到9月30日下午6點為止。從10月1日上午9點開始,修訂后的資格標準將生效,并且已獲得完整CSG或處于援助最后一個月的合格CSG受益人可以再申請三個月的CSG。
申請者將被要求上載證明文件,以證明其當前的失業(yè)情況(如果他們失業(yè))或以前和當前的工資,以表明他們在1月23日之后月薪損失了至少30%,2020年。失去工作且目前失業(yè)的申請人將被要求提交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的求職或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