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自費學生的經濟擔保

  據立思辰留學360介紹,自費赴加拿大留學人員須有一位經濟擔保人出具經濟擔保書,擔保書須說明擔保人支付被保人在加拿大留學期間的一切費用,并且不能限定擔保時間和金額。

  另外擔保人須在擔保書上聲明,在過去的五年中曾否為別的留學生作過擔保,如有,應說明學生的名字及目前情況。未作過擔保,也應申明此事實。除擔保書外,須附一份擔保人的收入證明,該證明只能是擔保人的工資單或稅單,不接受銀行存款證明或其他資產證明。

  詳細規(guī)定如下:

  (1)居住在加拿大的擔保人,使館只接受加拿大國家稅務部簽發(fā)的T-452稅單或擔保人雇主出具的T-4工資表。(2)居住在美國的擔保人,必須提供由雇主出具的W-2工資表正本(或經公證過的副本)并且提供公證過的最近的稅單副本。美國移民局的1-134表不能作為赴加留學的經濟擔保書。(3)居住在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擔保人,必須提供個人稅單的正本或公證過的副本。

  擔保書須經公證,并用英文或法文書寫。若原文系其他文字(含中文),則需有翻譯公司出具的英文或法文譯件。

  凡獎學金每年不足12000加元的學生,應辦理符合上述條件的經濟擔保手續(xù)。

留學活動報名中
免責聲明
1、文章部分內容來源于百度等常用搜索引擎,我方非相關內容的原創(chuàng)作者,也不對相關內容享有任何權利 ;部分文章未能與原作者或來源媒體聯系若涉及版權問題,請原作者或來源媒體聯系我們及時刪除;
2、我方重申:所有轉載的文章、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等資料知識產權歸該權利人所有,但因技術能力有限無法查得知識產權來源而無法直接與版權人聯系授權事宜,若轉載內容可能存在引用不當或版權爭議因素,請相關權利方及時通知我們,以便我方迅速刪除相關圖文內容,避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因文章中文字和圖片之間亦無必然聯系,僅供讀者參考 。未盡事宜請搜索"立思辰留學"關注微信公眾號,留言即可。